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公务员局、财政局《关于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同意,公开招聘 2012年惠安县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部队退伍军人报名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职社工31名,其中男21名,女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2年惠安县公开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县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县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87388198)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考生首先应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与准考证核发
(一)资格初审。县司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
(二)准考证核发: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由惠安县司法局统一核发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他人(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司法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福建惠安县2012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考试加分补充说明福建2012南安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加试技能测试成绩福建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2012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秋工作人员招聘方案福建2012漳州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似聘人员名单公示福建东山县20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福州关于取消2012闽清部分招考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泉州市201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任务的通知2012年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补充工作人员招聘方案福建省丰泽公安消防大队2012年招聘信息福建省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2年招聘信息福建2012年三明尤溪县计生服务站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公示福建省2012年同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考有关事项(体检)的通知四2012年福建宁德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已启动2012年9月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补充工作人员招聘方案